期刊介绍
期刊导读
如何定义篮球裁判员执裁行为,应怎样衡量判罚
篮球裁判员是篮球比赛规则的捍卫者和执行者,是篮球运动产生、演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的执行行为对维护公平竞争、弘扬体育精神、传播篮球运动起到了重要作用。文化的重要作用。裁判员的裁判行为属于体育行为的研究范畴。运动行为是行为的一个分支。行为与运动相结合的科学是近年来运动科学领域的研究热点之一。体育行为研究如何引导和规范人们的体育行为,探索人们体育行为的规律,以及如何预测和激励人们的体育行为。
运动行为
< p>运动行为是人类的一种特殊的社会行为,是随着人类对运动的各种要求而产生和发展的。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运动行为”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其中,学者刘益民的说法更为全面。他认为,体育行为是利用各种方式有目的地满足某种体育需要的活动,包括体育科研、管理、消费、教学、观赏等,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所有与体育有关的行为可以称为运动行为。也有学者认为,在理解人与运动的关系时产生的集体表现就是运动行为。因此,体育行为按其表现形式可分为内隐性体育行为和外显性体育行为。显性体育行为包括体育信息获取、体育消费等;和内隐的运动行为。运动行为主要包括运动需要、运动价值观、运动态度等。裁判是篮球运动中不可或缺的角色。裁判员的行为和态度将直接影响运动员技战术的发挥,甚至影响运动队的权益。杨斌认为,篮球可以看作是一个完整的社会互动系统,其中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经理、观众等不同角色按照篮球规则和礼仪扮演不同的角色。
他从结构的角度分析功能主义 篮球裁判被认为具有仲裁员、教育者和服务提供者的多重角色。外界对裁判在裁判过程中的角色期望也有所不同,包括对态度、外表、比赛互动的要求。要实现各方对裁判员角色的期望,就必须处理好比赛中的角色冲突,才能促使裁判员的职能更加全面,从而满足篮球运动发展的需要。
理想的裁判
理想的裁判应该与场上的运动员、教练员、观众和同龄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互动,有利于裁判控制比赛,从而顺利完成裁判任务。同时,他们还应该有良好的举止和风度,比如着装和外表必须优雅,哨声和手势必须表现出自信,宣判后要微笑地看着被判刑的球员。判断时要兼顾情、理、法。要根据赛场上各种场景的变化,控制运动员、教练员和观众的情绪,力求把完美的配合呈现给观众。裁判员的裁判行为本身就是一个信息交互的过程。因此,信息的交流、互动和交流是裁判职能的重要目标。
篮球运动员的篮球规则不同的层次,掌握和理解的程度是有差别的。董慧杰探讨了篮球比赛中裁判与运动员沟通的必要性。他认为,在比赛过程中必须进行适当的沟通,这有利于新规则的传播和比赛的顺利进行。注意沟通的方式和方法。同时,运动员期待与裁判进行适度的交流;但交流一定要适度。具体的表达方式根据场上的情况分为语言和姿势两种,并且要符合场上的情况,在适当的时候使用合理的方法。实施。辛根伟也进行了类似的研究,认为有必要在赛场上提高裁判员与教练员和运动员的沟通方式和管理技巧,增强裁判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缓解赛场环境与裁判员之间的冲突。 .这样会减轻裁判的心理压力。
苏建军分析了CBA赛场观众攻击行为的原因,认为我国裁判水平无法满足职业联赛两大核心主体——运动员和观众的期望。尽管中国篮协一直强调裁判的权威性,但最近几个赛季,裁判问题变得异常突出。
裁判负责 p >
裁判在裁判中还停留在主观层面。他们缺乏与运动员、教练员、观众和媒体的详细沟通和沟通。他们往往会受到技术犯规级别的处罚,而忽视了沟通、沟通和互动的重要性。裁判不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并演变成一个深刻的社会文化问题。苏晓明认为,我国篮球裁判的判罚能力并不为大众所满意,不同球员在比赛中对篮球裁判判罚的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裁判员的裁判行为可以有多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不同形式的裁判行为共同为篮球比赛服务。
邱洪武分析了篮球裁判的肢体语言,指出肢体语言对于评判篮球比赛是必不可少的。它可以同时传达多种信息,内容丰富。裁判的肢体语言可以通过移动来选择位置、空间距离、身体姿势、身体接触、面部表情和凝视,同时表达或传达一种或多种信息。这表明肢体语言作为裁判行为的一个组成部分起着重要的作用。张良祥、尤士良对篮球裁判的非语言交流行为进行了研究,认为裁判在裁判中的非语言行为是裁判的心智。裁判员的外化,这些行为可以体现裁判员的知识、能力、修养、个性、专业水平。裁判在运用非语言行为进行交流时,裁判必须保持情绪稳定、精神饱满、表情丰富、态度自信。这些非语言行为会对球员和教练产生微妙而积极的影响。
文章来源:《心理与行为研究》 网址: http://www.xlyxwyj.cn/zonghexinwen/2021/0627/629.html
上一篇:“执裁行为”定义是什么,篮球裁判员的界定是
下一篇:Doinb五杀盲僧封神,坦言把cryin研究透了,Rookie再